诈骗犯最常用的心理战术
每天接好多咨询关于被诈骗团伙诈骗钱财的电话。总结一下,诈骗集团运用的心理战术如下:
第一。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为了制造信任心理,骗子会说自己是公检法人员,会说自己是人民教师,等等,总之,自己是善良的,自己是好人,可以上网查,可以随便查~~~一切都是为了被害人好。
第二,给被害人制造恐惧心理。
制造恐惧心理是操控被害人最管用的骗术。骗子会说,如果你不把钱打到指定账户,你的钱就会被彻底冻结;如果你不还钱给他们,就会去报警;如果你不给他支付保险费、工本费等,他们就会去法院提起诉讼。许多人经不住吓唬,失去判断能力,于是就按照骗子的吩咐打钱。
第三,许诺给被害人一点好处,制造贪便宜心理。
有的骗子取得被害人信任,通过制造恐惧心理仍然无法让被害人给自己打款,此时,就会说:你可以少打一点,我可以给你跟上级申请一下,将两千的零头抹掉,只打20000就可以了。许多被害人防不住这个,于是就打款,骗子诈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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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于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件
1,江苏宿迁拆迁命案。
李某是被拆迁人,王某是被拆迁人的女儿,拆迁公司多次派人到李某家骚扰和辱骂。2009年5月30日,拆迁人员再次派9人人到李某家骚扰,他们不停地砸门,王某在李某家里,家里还有另外两名女童和李某。他们把门的猫眼砸掉,家里的人很恐惧,王某就在猫眼洞插了一把水果刀,警告外面的人赶快离开,但是外面的人不予理睬,继续砸门,王某在惊恐和情绪激动下,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开了一条门缝冲出去就一阵乱砍,砍死一人。命案发生后,王某看到有人报警后呆在原地不动,二十分钟左右,警察带走了王某。
之后,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王某,本律师作为王马玲的辩护律师出庭为其做罪轻的辩护,辩护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当,因此应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宿迁中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被害人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住宅权,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只是防卫过当。宿迁中院认定王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决王某八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王某提起上诉,本律师独立担任二审辩护人,二审辩护时,本律师提出一审认定罪名错误,量刑太重,要求高院改判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降低刑罚。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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