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圣网法律专家解读:小孩在游乐园出事故,谁来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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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圣网
2019-09-10 18:19 字数 3202 阅读 9473评论 1


2017年,7月中旬,暑假期间,张先生夫妇带上他们的宝贝儿子非凡,一起到当地有名的动物园游乐场游玩;由于还没到“激流勇退”项目的开放时间,非凡就在该项目设施的一部滑梯下玩水。突然,另一个小男孩逆行爬上滑梯并迅速滑下水中,在急速滑下的时候正好踢到滑梯下的非凡,造成非凡腿骨骨折。事故出现了后,伤人的男孩家长支付了非凡部分医疗费用,并代表自己的小孩向非凡道歉。

事情出现了以后,张先生的宝贝儿子经过医院方的精心治疗,病情稳定逐渐康复;随后非凡妈妈,将当地动物园的游乐场告上法庭。

在此案审理中,非凡妈妈坚持认为游乐场没有尽到安全警示的职责,要求以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索赔。同时,因为伤人的小男孩年纪比较小,还未到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没有对该男孩进行提起诉讼。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非凡与动物园的游乐场之间存在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公园虽然设立了警示标志,但在滑梯未开放时间见到有人进入场地未阻止本身存在疏忽。而非凡母亲未能看护好小孩,使其进入未开放的场所,对事故出现了也有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游乐场赔款非凡5万元。

法圣网法律专家分析解答: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责任竞合案件。非凡受到伤害后既可以找伤人的男孩要求赔款,也可以找动物园游乐场进行赔款。如果提起诉讼伤人的男孩则属于侵权案件,如果提起诉讼动物园游乐场则属于违约责任。

法圣网法律专家分析解答: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责任竞合案件。非凡受到伤害后既可以找伤人的男孩要求赔款,也可以找动物园游乐场进行赔款。如果提起诉讼伤人的男孩则属于侵权案件,如果提起诉讼动物园游乐场则属于违约责任。

当事人非凡妈妈在考虑到小孩受伤后,伤人的男孩家长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并综合考虑了游乐场和个人的赔款能力后,选择了以当地动物园游乐园违反了安全义务为理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实际上也是选择了赔款能力更强的一方来承担责任,这样也较好的维护了小孩的合法权益。

在此,法圣网法律专家特别提示大家在意外出现了后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选择合适的法律关系提提起诉讼讼。

夏季,小孩放暑假了,很多家庭都会选择,带着小孩一家人出去游玩,但是炎炎夏日,人很容易疲劳,稍不注意小孩的安全,就会酿成大祸,后悔莫及!这个时候,应该特别注意安全事项:第一,盛夏出行,必定要每天喝足2升水,如果出汗过多,还要增加饮水量,可以多补充些淡盐水或含矿物质的水。但不要一次饮用过多的水,以免造成水中毒。第二,。挑选遮阳伞,看材质,尼龙质地、伞面不透光的为最佳,深色的伞更防紫外线,防晒伞也有防晒指数,伞面积要大,撑伞姿势有讲究 ,肩扛遮阳伞效果差。现代人必定要切记: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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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一生平安
1楼 · 2019-12-03 11:30

感谢律师,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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