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祖父原夫妇死亡留下4人,再结婚了后生下4人,1952年取得财富权,祖父与祖母辨别于76年与06年死亡,祖父死后没有留下遗书,祖母死前立遗书送给孙子与孙女。遗产应该怎么调配?

2020-12-27 18:07发布

1939年祖父原夫妇死亡留下4人,再结婚了后生下4人,1952年取得财富权,祖父与祖母辨别于76年与06年死亡,祖父死后没有留下遗书,祖母死前立遗书送给孙子与孙女。遗产应该怎么调配?

1939年祖父原夫妇死亡留下4人,再结婚了后生下4人,1952年取得财富权,祖父与祖母辨别于76年与06年死亡,祖父死后没有留下遗书,祖母死前立遗书送给孙子与孙女。遗产应该怎么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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