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被检察系统以“不适宜审理”为由还回公安部份,公安部份未马上撒案,只是在12个月取保侯审限期届满时发送给被告方“消弭取保侯审告诉单”,并且在公安部份电脑联网系统软件中保留被告方的案件消息内容。我想

2020-12-29 13:22发布

刑事案被检察系统以不适宜审理为由还回公安部份,公安部份未马上撒案,只是在12个月取保侯审限期届满时发送给被告方消弭取保侯审告诉单,并且在公安部份电脑联网系统软件中保留被告方的案件消息内容。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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