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去上海市某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工作20天,一天工作12小时。然而只交了1410元。齐全低于最新的国家工资规范。这类情况下,假如想离任,劳动协议中必需提前一个月的条款能否有效?

2020-12-30 08:11发布

2011年4月1日去上海市某企业工作,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工作20天,一天工作12小时。然而只交了1410元。齐全低于最新的国家工资规范。这类情况下,假如想离任,劳动协议中必需提前一个月的条款能否有效...

2011年4月1日去上海市某企业工作,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工作20天,一天工作12小时。然而只交了1410元。齐全低于最新的国家工资规范。这类情况下,假如想离任,劳动协议中必需提前一个月的条款能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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