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异后,协定上曾经注明财富归一方,但财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姓名。目前需求卖落。房屋局需求法院裁决。我该怎样解决?

2021-01-02 15:10发布

民政局离异后,协定上曾经注明财富归一方,但财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姓名。目前需求卖落。房屋局需求法院裁决。我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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