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成婚登记,但以配偶为名且有夫妻之实日常生存,一方在彼此同居生存期内不断没有工作,协助另外一方的工作中及其家庭杂事。现彼此情感不与提出分手,我想问问无工作中一方是否是可以 向另外一方规则经济弥补金?

2021-05-13 21:14发布

未办成婚登记,但以配偶为名且有夫妻之实日常生存,一方在彼此同居生存期内不断没有工作,协助另外一方的工作中及其家庭杂事。现彼此情感不与提出分手,我想问问无工作中一方是否是可以 向另外一方规则经济弥补金?...

未办成婚登记,但以配偶为名且有夫妻之实日常生存,一方在彼此同居生存期内不断没有工作,协助另外一方的工作中及其家庭杂事。现彼此情感不与提出分手,我想问问无工作中一方是否是可以 向另外一方规则经济弥补金?

分赏规则:

1、此问题悬赏金额:0,被采纳答案的答主将获得悬赏金额的50% ,其它回答的答主,将优先在首页上进行展示,提高知名度获得案源。

2、提问者未及时采纳意见,平台律师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赏金全部归平台所有。

3、法律服务为定制服务,不提供退款服务。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