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我与企业签署的是海外雇用协议,有限公司总部是XX,2018年9月协议到期归国,企业三个月五天的工资没有结算。后果,到2019年为止发工资的时候,企业没有扣除了我的工资,由于找工作的各类理由想扣除了我的工资,说是由于我的工作渎职了。在这类情况下,我应该怎么维护所属于自己的权还工资?
2021-09-03 19:50发布
竹林听雨
您好,我想问问,我与企业签署的是海外雇用协议,企业总部是XX,2018年9月协议到期归国,企业三个月五天的工资没有结算。后果,到2019年为止发工资的时候,有限公司没有扣除了我的工资,由于找工作的各类... 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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