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人争持引发的打斗中,受伤的一方先打人,而后我不小心用手打了受害者的鼻子。对方去检查,鉴定为轻伤乙类,目前案件曾经移交检察院。这能判刑吗?

2020-12-27 03:52发布

在两人争持引发的打斗中,受伤的一方先打人,而后我不小心用手打了受害者的鼻子。对方去检查,鉴定为轻伤乙类,目前案件曾经移交检察院。这能判刑吗?

在两人争持引发的打斗中,受伤的一方先打人,而后我不小心用手打了受害者的鼻子。对方去检查,鉴定为轻伤乙类,目前案件曾经移交检察院。这能判刑吗?

分赏规则:

1、此问题悬赏金额:0,被采纳答案的答主将获得悬赏金额的50% ,其它回答的答主,将优先在首页上进行展示,提高知名度获得案源。

2、提问者未及时采纳意见,平台律师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赏金全部归平台所有。

3、法律服务为定制服务,不提供退款服务。

暂时还没有回答,开始

一周热门 更多>

法律咨询